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
俄罗斯
存款受《民法典》(第 44 章)调整。公民在同一家银行的存款由存款保险署(АСВ)承保,最高 140 万 ₽。利息超过免税限额(2026 年收入为 160,000 ₽)的部分,需缴纳个人所得税(НДФЛ)。
哈萨克斯坦
在哈萨克斯坦,个人存款利息(вознаграждение)免征个人所得税(ИПН)。存款由哈萨克斯坦存款保障基金(КФГД)担保;其中以坚戈计价的储蓄存款担保额最高,可达 2000 万 ₸。
白俄罗斯
在白俄罗斯,如果白俄罗斯卢布存款期限不足 1 年、外币存款期限不足 2 年,利息需缴纳 13% 的所得税。国家对个人存款提供全额担保。
来源: 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》第 44 章(«Гражданский кодекс РФ», КонсультантПлюс), 存款保险署(«Агентство по страхованию вкладов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