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
俄罗斯
通知书最迟在缴款期限前 30 天寄出(《税法典》第 52 条),通常在 9–10 月。须在次年 12 月 1 日前缴纳。如果没收到通知书但您有应税财产,请在 12 月 31 日前告知税务局。
哈萨克斯坦
哈萨克斯坦的房产、土地和车辆税通知会发送到 eGov、e-Salyq Azamat 和银行应用,须在 10 月 1 日前缴纳。
白俄罗斯
白俄罗斯税务机关最迟在 10 月 1 日前寄出不动产税、土地税和车辆税的通知,须在 11 月 15 日前缴纳。
来源: 《俄罗斯联邦税法典》第一部分(ConsultantPlus)(«Налоговый кодекс РФ, часть первая»), 联邦税务局纳税人个人账户(«Личный кабинет налогоплательщика ФНС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