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
俄罗斯
治安法官在债务不超过 500,000 ₽ 且有文件证明时发出支付令,如合同、借条、物业费欠款、赡养费、工资(《民事诉讼法典》第 121–122 条)。诉讼费为普通起诉的 50%。债务人收到副本后 10 天内提出异议,即可撤销支付令;这时债权人需改为起诉。
哈萨克斯坦
哈萨克斯坦有督促程序:对无争议的请求,法院无需传唤双方即可发出支付令(судебный приказ),债务人可提出异议,支付令即被撤销。
白俄罗斯
白俄罗斯对无争议的金钱请求有督促程序;债务人有权提出异议,此后纠纷按普通程序审理。
来源: 俄罗斯联邦《民事诉讼法典》第 11 章(ConsultantPlus)(«Гражданский процессуальный кодекс РФ, глава 11»)